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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定义
- 公司:指上海合家购物有限公司。
- 商品:指公司通过电视、电话、网站、商品目录等相关渠道进行销售的商品或服务。
- 会员:在公司注册或购买任何一件商品就自动成为合家购物TVSN会员,并享受公司会员优惠。
- 会员等级:根据会员最近一张订单出货日期前的12个月内在公司累计购买货品金额的不同,自动设置为普通、银卡、金卡、白金卡、宝石卡、钻石卡会员。
- 会籍期:视下列情况区别对待
在2007/11/30日,根据VIP会员是否到期作为区分分界线。
5. 1会员期限内的VIP会员,保留“原VIP会员会籍期”,并在会籍期结束日之后统一执行新规则——-新规则取消固定的会籍期。
5.2 不在会员期限内的会员,直接执行新规则——新规则取消固定的会籍期。
- 注册新会员:通过网络、电话注册个人信息,但还没有购买任何商品的会员。它反映的是会员的一种状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会员等级。
- 首次购物会员:指第一次购买公司正价商品并付讫货款的新会员,将享受本次正价商品金额3%的合家购物券,可在下次购买商品使用;手续费自付 。它反映的是会员的一种状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会员等级。
注:(首次购物会员只可享受一次的相等于首次购物金额3%原购商品的合家购物券奖励)如首次购买4000元的商品,其合家购物券返券的比率为原购正价商品的3%即120元,首次购物金额可参与会员等级累计。
- 普通会员:指新产生订单的出货日期前12个月内在公司累计购买货品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会员,除首次购物外一般普通会员不返还任何比率的合家购物券;手续费自付。
- 银卡会员:指新产生订单出货日期前的12个月内在公司累计购买货品金额在2,000元---3,999人民币或通过市场促销活动成为银卡会员的会员。银卡会员购买任何公司正价商品可获赠相当于正价商品金额5%的合家购物券,银卡会员购物手续费自付。
- 金卡会员:指新产生订单出货日期前的12个月内在公司累计购买货品金额在4,000元---4,999人民币或通过市场促销活动成为金卡会员的会员。金卡会员购买任何公司正价商品可获赠相当于正价商品金额10%的合家购物券,金卡会员购物手续费自付。
- 白金卡会员:指新产生订单出货日期前的12个月内在公司累计购买货品金额在5,000元---9,999人民币或通过市场促销活动成为白金卡会员的会员。白金卡会员购买任何公司正价商品可获赠相当于正价商品金额15%的合家购物券,白金卡会员购物免手续费。
- 宝石卡会员:指新产生订单出货日期前的12个月内在公司累计购买货品金额在10,000元---29,999人民币或通过市场促销活动成为宝石卡会员的会员。宝石卡会员购买任何公司正价商品可获赠相当于正价商品金额15%的合家购物券,宝石卡会员购物免手续费。
- 钻石卡会员:指新产生订单出货日期前的12个月内在公司累计购买货品金额在30,000以上人民币或通过市场促销活动成为钻石卡会员的会员。钻石卡会员购买任何公司正价商品可获赠相当于正价商品金额15%的合家购物券,钻石卡会员购物免手续费。
- 宝石卡会员、钻石卡会员其他的购物优惠条件将在今后陆续推出,并将择日组织相应的会员俱乐部,俱乐部条例及活动规则将择日向俱乐部会员公布。
- 合家购物券:指消费者在每单购买公司的正价商品并付讫货款后(不含运费,退货、拒收等情况除外),所得到的礼金券。
15.1)根据会员等级返还比例不同的合家购物券。每次购物最高可抵扣商品金额的30%,合家购物券有效期限3个月。
15.2)可退、不可退赠券不受第15.1条限制。
15.3)厂方直送商品不能使用合家购物券,但可按比例返券。
15.4)购买特价商品可参与会员的升降级,但不可使用合家购物券也不返合家购物券。
- 电子礼金券:指公司早期推出的购物券形式。在(新)会员条例公告当日后一年中。继续有效,可全额、部分购买TVSN商品,并可以与合家购物券、市场赠券叠加使用。
- 促销赠券:公司不时推出短期促销性质的优惠券;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
- 券的计算:帐户中的合家购物券/促销赠券金额应为整数,小数点后的数字四舍五入,尾数精确到个位数。
- 正价商品:指非特价商品。
- 特价商品:公司标注为特价的商品或数码、电子商品。(诸如于IT、数码、手机、电子等产品;具体情况请与400-820-8188联系)
- 手续费:指商品从公司到消费者处所产生的配送费用,包括运输费,投递费及必要的包装费。手续费不参与会员的升降级计算(按每单正价商品价格计算升降级),不计算返券。
- 激活码:会员需使用合家购物券订货时,均须读报激活码才能使用,一般打印在送货单上。
22.1)激活码将适用全部的合家购物券。
22.2)无激活码的合家购物券不能使用。
合家购物券产生的时间:
所有在2007年11月01日0:00后新产生的订单,将根据新会员条例,按所适用的会员等级按不同比率返还合家购物券。
原有VIP会员统一于2007年12月01日升级到新会员等级。
在2007/11/31日,根据会员期是否到期作为区分分界线
1.仍在会员期限内的VIP会员
1.1)计算会员新产生订单日期(具体指出货日期)前12个月在公司累计消费金额,按照(旧)会员管理等级,计算出蓝卡、银卡、金卡。
1.2)将(旧)蓝卡会员自动升级为(新)银卡会员;(旧)银卡会员自动升级为(新)金卡会员;(旧)金卡会员自动升级为(新)白金卡会员;
会员有效期:到原会员会籍期结束后,按新规则重新界定会员等级。
1.3)根据新产生订单出货日期前12个月累计消费金额分别升级为(新)宝石卡会员(10000-29999元)、(新)钻石卡会员(30000元以上),会员有效期到原会员的会籍期结束。
1.4)仍在旧会籍期内的会员的等级只升不降,会籍期到期后适用新会员管理条例。
2 .不在会员期限内的VIP会员和普通会员
2.1)据新产生订单日期(具体指出货日期)前12个月累计消费金额分别会员设置成普通会员(2000元以下)、银卡会员(2,000元---3,999元)
金卡会员(4,000元---4,999)、白金卡会员(5,000元---9,999)、宝石卡会员(10,000元---29,999)、钻石卡会员(30,000元以上)。
2.2)根据新规则除仍在会籍期的原VIP会员外,其他会员将不再设定会籍期,会员等级的升降将完全取决于在过去12个月累计购买货品金额或市场促销政策。
第二条 会员的升降级
- 会员升级:会员可通过在合家购物TVSN的实际购买货品累积金额,迅速自动提升自己的会员等级资格。只要新产生订单前12个月内的实际货品金额累计达到相应级别会员要求即可立刻得到升级。
- 会员降级:在新产生订单日期(具体指出货日期)前的12个月内实际购买货品金额进行累计不足相应级别会员要求,该会员级别相应降级。
第三条 合家购物券的计算和累计
- 获得合家购物券资格:顾客在成为会员后,将根据会员等级,享受再次购物正价商品相应比率的合家购物券。
- 合家购物券计算日期:公司授予顾客合家购物券以出货日期为准。即当天出货,当天依据会员等级及所购商品金额授予合家购物券,并登记在客户帐户中。
- 合家购物券有效期:出货后的日期加3个自然月(注:有效期包含送货期)即顾客自最后一次获得合家购物券之日起,若连续3个自然月内未向公司购买商品,此笔合家购物券将失效。
- 合家购物券累计:会员因多次购买商品所获得的合家购物券可以累计使用,但最高只可抵扣商品金额的30% 。
- 累计合家购物券使用时,公司将按照每笔合家购物券的有效时间,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优先使用时间最早的优惠券(顾客需要报出每笔相应的激活码)。
第四条 合家购物券/促销赠券的使用
- 每一元合家购物券/促销赠券的支付力相当于人民币一元。
- 当次交易所获得的合家购物券/促销赠券不能当次使用。
- 合家购物券最高可抵扣相等于所购买的每单商品金额的30%,订单中如果包含多件商品,将根据单价按照购买金额按比率分摊合家购物券。
- 合家购物券和促销赠券的区别:
4.1)有效期限的不同:合家购物券有效期为3个月;促销赠券有效期1个月。
4.2)券余额的处理不同:合家购物券抵扣商品后的余额可累计下次使用;促销赠券抵扣商品后的余额不可下次使用。
为保证会员的合法权益,在使用合家购物券时,会员必须向TVSN的客户服务人员读报对应的送货单上打印的激活码;经公司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 退、换货情况下电子优惠券累计问题
顾客在对公司出售或提供的商品质量存在异议,要求公司进行退、换货时,其合家购物券将根据不同情况做出如下处理:
因消费者或客人原因做造成的退货,顾客已使用的合家购物券不再返还。
- 拒收
顾客已使用的合家购物券将不再返还
- 退货---消费者原因
顾客已使用的合家购物券将不再返还;
- 退货---因公司原因
返还已使用的合家购物券
有效期按照退到帐户的日期计算,有效期限3个月
所退回的“合家购物券”不设置激活码。
- 已使用合家购物券的部分商品退货
货品金额减去已使用的该件货品对应的合家购物券金额,并退回余款
第六条 合家购物券的依据和异议
- 公司以送货单凭证作为每个顾客合家购物券累计和使用的依据。
- 为了避免公司工作失误给顾客造成的合家购物券损失,每个顾客均应妥善保管向公司购买商品的历次交易单据。
- 妥善保管好“激活码”以备在订货时使用。
- 合家购物公司的工作人员不享受本会员条例 。
第七条 其它
- 合家购物券活动从2007年11月1日开始,在此之前所产生订单按原规则执行。
- 随着合家购物券活动的开展和市场情况变化,公司将不定时地制定补充规则以对本规则进行更改和完善。
-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本规则之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合家购物有限公司所有。
- 自新会员条例正式颁布起,原有会员条例即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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